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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臨政辦函〔2022〕101號 | 發布日期:2022-12-22 |
發文機關: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印發《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設立工作方案》的通知 |
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設立工作方案》的通知
縣直各相關單位:
《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設立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設立工作方案
根據呂梁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推進公共服務單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的通知》(呂營商辦發〔2021〕10號)文件精神,“日辦件量超過100件的公共服務部門原則上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獨立服務窗口,但由于場地等條件限制暫時無法完全進駐的,可設立分中心”進駐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根據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一些應進我縣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因安全或場地限制等因素無法進駐的,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分中心,開展受理、辦理相關政務服務事項。分中心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管理,按照有關規定面向社會開展政務服務工作,進一步優化升級“一窗受理”,實現企業、群眾到政府辦事由“只進一扇門”向“只找一個窗”轉變。
二、工作任務
(一)完善服務大廳建設
⒈統一名稱標識。各相關部門設立的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統一懸掛“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牌子。
⒉規范窗口服務。根據要求,分中心要按照“公開、便民、廉潔、高效”的原則,健全各項制度,制訂業務標準和服務規范,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⒊配齊服務設施。業務主管部門應為分中心正常辦公提供必要的人員、場所和技術保障。分中心應合理設置咨詢導引、窗口服務、自助服務、政務公開、休息等候等功能區,因地制宜提供可滿足辦事需求的服務設施。
(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提高政務服務效率
分中心要優化流程、減少環節、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達到運行高效。
(三)加強窗口規范管理
分中心具體承擔業務主管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受理、辦理和大廳運行管理等工作。設立分中心的主管部門要加強建設、管理等工作,并明確分中心具體負責人;縣政務服務中心指派專人負責相關工作指導、管理。
(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配合。長期工作動態抓落實)
三、職責分工
(一)業務主管部門職責。業務主管部門承擔分中心大廳建設、管理和作風建設主體責任,為分中心正常服務運行提供保障,并加強管理考核;會同縣政務服務中心制定政務服務規范、標準化建設、考核管理制度等。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探索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業務系統與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
(二)政務服務中心職責。縣政務服務中心應加強對分中心的相關工作指導,極大促進群眾辦事的便捷性,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逐步推進政務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努力實現“無差異、均等化”服務模式。
(三)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職責。分中心具體承擔業務主管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受理、辦理和大廳運行管理及相關系統對接等工作,主動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管理和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指導,落實業務主管部門和縣政務服務中心賦予的工作任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建設工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工作任務、明確責任人、明確經費保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有計劃推進工作,高標準完成任務。
(二)抓好工作落實。縣政務服務中心要主動做好指導協調配合工作,加快推進工作落實,進一步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業務主管部門和分中心按照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附件:首批設立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名單
附件
首批設立臨縣政務服務中心分中心名單
1.臨縣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分中心
2.臨縣政務服務中心電力分中心
3.臨縣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分中心